馬來西亞: 高等法院裁定解禁基督徒在敬拜中以「阿拉」稱呼神

「他的名要存到永遠,要留傳如日之久。人要因他蒙福。萬國要稱他有福。」
(詩篇 72 : 17)

馬來西亞的高等法院(國內排列第三,僅次於聯邦法院和上訴法院)推翻了1986年的一項裁決。 該裁決禁止任何非穆斯林在言語敬拜或文字記錄上使用「阿拉」(Allah) 一詞。

這禁令後來引發了一項訴訟。 約在13年前的2008年,當時一名原住民基督徒婦女 – 吉爾·愛爾蘭·勞倫斯·比爾(Jill Ireland Lawrence Bill)在回國時被沒收了八張光碟,理由是錄音中包含有「阿拉」這個名字。

吉爾·愛爾蘭(Jill Ireland)的律師反指此沒收舉動抵觸了馬來西亞憲法所提倡的「非穆斯林宗教權利的基本自由」。

馬來西亞的基督徒主要以英語、泰米爾語或是多種中國方言來敬拜和呼求神。然而,對於一些居住在婆羅洲島(全境分别由馬來西亞、印尼及汶萊三國管轄)操馬來語的某些基督徒來說,他們的口頭敬拜與文字書刊中表示「神」的唯一用詞是「阿拉」。標準馬來語 (Bahasa Malaysia) 是在馬來西亞使用的馬來語。 印度尼西亞語 (Bahasa Indonesia) 是印尼化的馬來語變體。 在後者中,「阿拉」是「神」乃毫無爭議的用詞,而婆羅洲基督徒獲取的敬拜材料和書刊大都來自印尼。

「阿拉」一詞來自阿拉伯語。馬來語基督徒申述他們在聖經、詩歌及祈禱中使用這詞匯,可追溯到1600 年代,遠在1986年的裁決之前。 馬來西亞是唯一一個禁止非穆斯林使用「阿拉」一詞的國家。其他基督徒人口眾多的穆斯林國家,就如印尼,還在使用著。 吉爾·愛爾蘭(Jill Ireland)的光碟正是從印尼帶回馬來西亞的。

當年,馬來西亞內政部於1986年的裁決中,頒令禁止在任何非穆斯林出版刊物中使用該詞語。同時,還包括了另外三個源自阿拉伯的詞語:「Kaabah」,意指伊斯蘭教在麥加最神聖的聖地;「 Baitullah」,是指神的殿;而「solat」,是指祈禱。

在高等法院推翻1986年裁決的聆訊中,法官指出當時的總理馬哈蒂爾·穆罕默德(Mahathir Mohamad)所領導的內閣,其實沒有禁止使用這四個詞語,這實在是內政部的越權決定。 內政部聲稱,使用「阿拉」會引起穆斯林信眾間的混亂,更可能最終導致叛教改信。 反之,內閣的政策建議允許在基督教文章中使用「阿拉」一詞,條件是要清楚地標明「用於基督教」(Untuk Agama Kristian)。

馬來西亞有超過3,200萬人口,當中穆斯林信徒佔61%,基督徒佔13%。

家庭聚會的禱告  

我們親愛的天父:

感謝祢在馬來西亞成就的判決,允許馬來語信徒以他們合意的語言來敬拜祢的聖名。 感謝祢維護了憲法中提倡的宗教信仰自由,以致祢的聖名能在他們的聖經、詩歌和祈禱中被提說。

我們為世界各地那些被迫在暗中敬拜祢的信徒祈禱。願祢與那些服侍祢而冒險失去一切的聖徒同在,他們在遭受迫害的地土上忠心傳揚神祢的道,好讓祢的聖名能為信徒與非信徒所認識。

我們為著自己能自由地敬拜祢感恩!求主軟化那些逼迫基督徒的人,並觸動他們的心。無論他們身處世界何方,求祢使他們認識祢的救贖大愛。

奉我們主基督耶穌的聖名祈求。阿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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